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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江明修/政大公行系教授、政大公民社會暨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召集人】 |
2011.12.08 01:49 am |
面對全球競爭的年代與公民社會的到來,政府除了必須提升效能、增加競爭力之外,對於民眾思治的殷望,也需具備更積極的回應作為。因此,如何緊扣時代脈動,建立一支具高效能、高公信力的文官團隊,以配合時代及社會的要求,乃成為現今政府改革急需前瞻規劃的課題。
為使公務人力人盡其才以應全球競爭的挑戰,公務人員考選已經成為文官改革成敗的關鍵環節之一,考選部研議將地方特考限縮成偏遠及離島地區特考,高普考將大幅增額、一年兩試,並且錄取者須任滿三年才能轉調,基本上,應可加以肯定。
高普考改成一年二試,並將大部分地方特考名額轉入,對考生而言,除了可以多一次機會外,也大致可以提升其公平性;至少,部分考生不必徘徊在國考與地特之間 的不確定性與投機性。其實,單就一兩項改革措施,想要徹底解決政府求才問題,是有所不足的。然而,畢竟是好的開始。雖然唯有整體配套性的改造才能畢其功於 一役,但就現行體制之積習已深,暮氣不小的情況,雖主事者多有決心,然而來自各方之阻力,從來就沒有停過。今天不過就是借用全國人事會議的場所,先拋出風 向球,實在談不上是多大幅度的變革之舉,就已經引起一些雜音,可見在當前社會資本低落的時代氛圍下,即使只是要做些較為微調性質的制度改動,亦非易事。
就執行面而言,筆試只是甄補人才的方法之一,不應是唯一的作法,而透過配套性質的基礎訓練來觀察人才是否適任,落實訓練淘汰機制,進而提升文官品質,實屬 合法合理之事。大體而言,世界各國也很少像我國一試定終身,且鐵飯碗牢不可破者。除了多元考試方法外,配合培訓舉才、汰劣,並與第三部門及企業界人才交流 等作法者,比比皆是。我國在文官改革方面,相較於世界各國,不僅是牛步化,甚或是裹足不前,箇中原因,不言而喻,與頻繁之選舉絕對有關,如此不求與全球同 步,可說是社會之集體怠惰。
因此吾人認為,考選部與考試院之相關改革發聲,應予以支持,畢竟除了此課題之重要性外,考試院願打破窠臼,試圖踏出文官體制改革的第一步,已屬難能可貴,又何必澆其熱誠呢?
至於相關整體文官體制改革之作法,已經有很多束之高閣的具體研究案了,概言之,其基本圖像可以如下所述:一年國考至少舉辦兩次,漸漸回歸資格考並與證照制 度結合,俟幾年有效期間取得及格資格後,隨時可以申請接受任用前培訓,待結訓合格後,方取得任用資格,並可接受分發或自行向開缺單位報考任用。
理想上,初任者應先分派地方,再依照績效與志願,調遷中央或其他機關,另者,促使文官之教育、考選、培訓與任用均為有機性的緊密連結。至於其他可行措施亦 可是:引進實習制度、在大專院校與民間機構廣設公務學程、確保文官的專業性、破除文官之鐵飯碗、第一線事務官放寬到各基層部門自行甄選等。
沉痾已久,積弊已深,稍聞到藥味,除了可喜,吾人又何忍大加撻伐呢?
【2011/12/08 聯合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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